作者:上海快租浏览:0发布时间:2026-08-24
根据天眼查于8月21日披露的司法信息,近日一桩涉及多方企业的仲裁撤销案件有了新的开庭安排。原告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孙喜双、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3.SH)及王健林之间的诉讼,将于2026年9月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案由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回顾此前的进展,今年5月21日,永辉超市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彼时,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之间的仲裁纠纷,已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案号:上国仲(2024)第3170号),且该裁决已正式生效。随后,永辉超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法院立案受理。
永辉超市彼时在公告中坦言,该执行案件最终能收回多少款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暂时难以预估对当期及后续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表示,将依据案件后续进展及最终结果,按照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处理,具体损益数据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同时,公司强调该仲裁事项不会干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该纠纷的源头可追溯至一宗涉及万达商管的股权买卖。2023年12月8日,永辉超市与大连御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永辉超市将其持有的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商管”)约3.887亿股股份(对应万达商管2023年8月增资扩股前约6478.33万股的持股量)转让给大连御锦,交易总对价约为45.3亿元,分八期支付。
到了2024年7月26日,鉴于前期付款进度,永辉超市又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协商一致,签订了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约38.39亿元,继续分八期(即原第三期至第十期)支付,其中第四期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到账,金额为3亿元。同时,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为剩余款项的支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因大连御锦未能按期履约,且担保方也未承担相应责任,永辉超市遂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根据永辉超市此前披露的仲裁请求,其诉求主要包括:要求第一被申请人(大连御锦)支付剩余股份转让款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约2.18亿元;支付律师费约200.1万元;支付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合计约182.8万元;并要求王健林、孙喜双及一方集团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由四名被申请人共同承担仲裁费用。
最终,仲裁庭裁决全面支持了永辉超市的上述请求。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而大连御锦方面又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使得这起股权纠纷再次进入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