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快租浏览:0发布时间:2026-05-20
5月19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信息称,经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正式推出六项住房公积金优化措施,内容涵盖多子女家庭购房、以旧换新、代际互助、购房提取、装修支持及车位购买等多个方面。

具体来看:
一是针对多子女家庭的贷款优惠。多子女家庭在厦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条件,即可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二是支持“卖旧换新”。缴存人在福建省内出售自有住房后,12个月内在厦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条件的同样可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三是推出代际互助政策。缴存人在福建省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若资金仍不足,还可进一步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账户中的余额。也就是说,可实现“一人买房,全家帮助”。
四是放宽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最长3年内一次性提出申请。
五是支持装修提取。缴存人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后5年内,自取得有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起,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装修。提取额度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及装修单价标准计算,装修单价为每平方米1800元,每套住房的提取总额上限为25万元。
六是支持购买车位(库)提取。缴存人在厦门购买与其所购房产位于同一小区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一手车位(库),自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起,3年内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且各自提取金额不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