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快租浏览:0发布时间:2026-04-12
4月10日,融创中国(01918.HK)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执行董事汪孟德,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书面通知。
由于融创房地产在2021年末至2025年中期期间,未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交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逾期债务及资产查封信息,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融创房地产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汪孟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深交所也对融创房地产及汪孟德给予纪律处分,其中包括通报批评。

公告进一步披露,除汪孟德本人外,公司董事会已审阅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文件,认为相关违规行为主要由客观原因导致,包括融创房地产业务规模较大、债务状况复杂,以及在特殊经营困难背景下,集团在资源分配与遵守信息披露要求方面的实际操作可行性受限等因素。
董事会(除汪孟德外)认为,其所受的行政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并非源于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为,而是由上述客观因素造成。公告指出,汪孟德为人诚信,工作勤勉,在中国房地产行业拥有超过20年经验,自2006年起加入融创集团。其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经验将继续有助于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并有利于集团业务的发展与管理。基于以上考虑,董事会(除汪孟德外)认为,汪孟德仍然适合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