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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作者:上海快租浏览:0发布时间:2026-01-29

1 月 28 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为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领域用地成本、高效盘活存量空间资源,自然资源部联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共同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优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运营负担,充分释放养老服务供给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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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在这份措施中明确,将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为核心方向,要求新建城区、新建住宅项目严格按照规划配套标准,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方面,措施提出多项针对性举措:支持养老服务用地开展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的养老服务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实施应保尽保政策,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应,免除土地出让金;针对营利性养老服务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供应模式,且土地出让金可分 2 年分期缴清,大幅降低市场主体拿地资金压力。

在盘活存量空间资源上,措施也制定了具体落地路径:城镇区域内,鼓励利用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地块,改造或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及医养结合设施,同时支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农村区域则优先盘活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

此外,三部门还提出将创新养老服务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精准对接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养老新业态的用地需求,助力养老服务产业多元化发展。同时,将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全面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的刚性约束,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