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 10 月 17 日援引知情人士消息,持有路劲(01098.HK)境外债务的债权人小组(AHG)已正式向该公司发出法定偿债通知。按照相关法律流程,若路劲在收到通知后未能按期偿付对应债务,债权人小组有权采取进一步法律举措,包括宣告路劲违约、出具书面追责通知等,后续甚至可向法院申请启动针对路劲的清盘程序。
这一事件的背景可追溯至今年 6 月,彼时深陷流动性困境的路劲曾尝试推进一项美元优先票据同意征求计划,涉及五个系列、本金额超 14 亿美元的债券。其核心诉求是通过修改债券条款,将约 7798.5974 万美元的票据应付利息由现金支付调整为实物支付 —— 即不再直接兑付现金,而是以增发新债券的形式抵偿利息,以此规避债务违约风险。
不过,由于路劲与债权人小组未能就该方案达成共识,后者的反对票直接导致同意征求计划陷入僵局。8 月 8 日,路劲发布公告披露,尽管五个系列票据的未偿还本金多数持有人已投票支持条款修订及豁免建议,但未能满足所有系列票据所需的同意门槛,最终该方案未能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只票息率 5.2%、到期日为 2029 年 7 月 12 日的债券(代码:XS2281039771),本应于 7 月 12 日支付半年度利息。该债券设有 30 天宽限期,但路劲在宽限期届满前仍未完成款项支付,为后续债务风波埋下伏笔。
8 月 14 日,路劲进一步发布公告称,为保障所有离岸债权人获得公平公正的待遇,集团已决定暂停支付所有离岸银行债务、票据及永续证券的到期应付本金与利息。数据显示,截至当日,路劲的离岸债务(含银行债务及票据)规模约为 15.1 亿美元,此次暂停支付的到期未付利息总额约 2262 万美元;此外,集团还持有约 8.905 亿美元的永续证券,以及约 5646 万美元的递延分派款项。
路劲在公告中坦言,暂停相关款项支付可能引发债权人依据融资协议条款,要求公司提前兑付全部债务或采取其他追责行动。同时,公司强调,当前已意识到需立即针对债务现状探讨全面解决方案,以保障企业长远发展,后续将积极推进离岸债务管理工作,并主动与离岸债权人展开协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