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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管理层:管理人已经启动破产服务信托的招募和遴选工作

作者:上海快租 发布时间:2025-05-29

5 月 29 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 金科,000656.SZ)召开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金科产业投资人品器资管董事长冯仑、CEO 李根参与了此次会议。
会上,金科股份总裁杨程钧介绍了公司的债务清偿方案。根据重整计划,金科股份和子公司重庆金科 “1+1” 将通过设立服务信托的方式,向债权人分配信托受益权份额以清偿债务。信托设立后,非保留资产不再归属于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无股权关系,未来也不再纳入金科股份合并报表范围。服务信托将通过平台公司间接持有 900 多家下属子公司股权,债权人作为受益人享有财产性权利,且该部分资产与保留资产相互独立。
关于服务信托的具体安排,杨程钧表示:

服务信托的受托人、管理人将通过定向邀请等公开方式,依法依规遴选确定。由于金科股份与重庆金科为协调审理,众多债权人同时对两家公司享有债权,且需在两家公司的服务信托中领受信托受益权份额,因此服务信托受托人将统一遴选确定。

全体受益人(持有信托受益权份额的债权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约定,享有对服务信托、受益人大会、受益人委员会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有权转让信托受益权份额。

受益人大会是服务信托的最高权力机构和监督机构,受益人委员会是其常设机构,有 7 席。首届受益人委员会由管理人推荐,并经受益人大会选举确定,以充分有效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在受益人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作为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的具体设置及规章制度由信托文件具体约定或由受益人委员会的一般事项决定。

公司前期已设立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在重整执行期内,会将非保留公司的股权转让至该平台公司名下。在服务信托存续期内,公司还将持续履行信托财产管理义务,并在管理过程中按信托文件约定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新金科将全力保障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利益,若新金科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未达到受益人要求或损害了受益人的利益,受益人大会有权根据信托文件约定进行更换,重新选择资产管理服务机构,以保障大家的合法权益。

杨程钧还提到,“1+1” 的非保留公司合计 900 余家,规模和数量较大,且服务信托的底层资产主要为地产项目,部分项目还存在保交房任务,对运营管理要求很高。根据重整计划,金科股份或其指定的主体将作为资产管理机构,保障项目有序运行,并通过项目的继续开发和销售实现保值增值,以提高项目及信托层面的债权回收率,保障债权人利益。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通过设立服务信托作为偿债资源,未来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与信托机构一起做好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经营管理失序,杜绝 “一托了之” 的情形发生,最终维护债权人利益。
金科股份董事长周达在业绩会上透露,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目前金科股份重整投资人已按时超额缴纳一期、二期履约保证金共计约 14 亿元。对于剩余部分,重整投资人正积极考虑债权人权益和公司发展需求,力争大幅早于协议约定时间提前缴纳完毕。同时,管理人已做好向中登公司提交 “转增股票” 各项资料的准备,近期将向中登公司申请股票转增。此外,管理人已启动破产服务信托的招募和遴选工作,计划于 6 月初召开评审会议,尽快确定破产服务信托的受托机构,并在后续根据需要划转公司股权、有序推进信托平台的搭建。
金科股份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宋柯向投资者就市场不实传言及公司债务重整方案进行了说明。宋柯表示,金科股份的清偿资源包括 “现金、股票、信托收益权” 三部分,重庆金科的清偿资源包括 “现金、信托收益权” 两部分。
在债权清偿方面,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根据重整方案均会足额现金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将以抵押物拍卖成交价值为限优先清偿,剩余未清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其清偿率高于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中既包含金科股份和重庆金科自身的主债权,也包括金科股份和重庆金科作为核心平台公司为项目公司的融资、商票等债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债权(金科股份担保债权占总债权比例约 30%,重庆金科约 55%),这部分债权公司分别提供了现金、23 亿股股票资源及估值分别为 17.4 亿元及 47.12 亿元的信托资源。
与此同时,大部分担保债权人在项目公司拥有对项目的土地、在建工程、股权的抵质押优先权,其有权向项目公司追偿,同时有权获取金科股份和重庆金科给予的偿债资源。
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方案保证了债权人在项目层面已有的抵押债权不因重整而丧失主债权,为债权人预留了三年的偿债资源领受期限。3 年内,债权人可继续通过项目经营盘活、司法手段、债务重组等方式最终实现债权清偿,若项目层面清偿不足,可继续在重整程序中补充清偿及二次清偿,这部分普通债权的真正清偿率可能远高于金科股份和重庆金科的重整清偿率。
因此,公司通过引入战投实施司法重整,与 1000 多亿元债权达成和解,并提供了现金、股票、信托等资源,从而避免了破产清算。如在金科股份的司法重整程序中,将普通债权清偿率从破产清算的 3.02% 提升至 22.36%,并通过信托受益权避免资产贱卖,以时间换空间释放价值,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